1.市民咨询:社会团体登记成立的程序。
区民政局: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一、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1号民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预审后窗口办理。网址:https://cdnpo.cdszhmz.cn/
二、所需资料
申办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分以下两步办理。
(一)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申请表;
2.拟成立社会团体简介;
3.拟成立社会团体章程(草案)。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社会团体注册资金捐赠承诺书》;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批准文件;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5.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附签到册和会员名册);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11.人员名单(包括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名单等);
12.场所使用权证明;
1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2.市民咨询:子女到成都定居了,外地老年父母想跟随子女来成都生活,把户口一并迁移到成都该怎么办理呢?
区公安分局:一、前置条件:非成都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二、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3.市民咨询:随迁子女的学位怎么安排?
区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对于非温江户籍的孩子申请在温江上公办学校的,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入学申请人,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有两种办理方式。一是积分申请。申请人在温江区办理居住证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5 分;“稳定居住指标”得分不低于 5 分),可申请在温入学。二是材料申请。申请人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一)申请人在温江区合法居住时间截至孩子入学当年4月1日满半年以上;
(二)申请人本人或温江区用人单位在本市购买的社会保险,截止入学当年4月1日需连续缴纳满6个月(如社保为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与温江区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由居住地所在的镇(街)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成都温江教育”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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