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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温江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成都市温江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 税额标准 为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公平税负的作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税范围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街道全域土地和建制镇纳入城区规划的土地。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土地。 二、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等实际情况,成都市温江区应税土地等级划分为一至五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至16元。具体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详见附件。 三、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温府发〔2008〕9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2.成都市温江区土地等级范围示意图 |
政策解读人:
解读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税政科
解读人: 米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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