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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30  责任单位:温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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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794944010/2026-26325
    成文日期:
    2026-06-26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26-07-01
    发布日期:
    2026-06-3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温府规〔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温江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26626

    成都市温江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

    税额标准

    为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公平税负的作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税范围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街道全域土地和建制镇纳入城区规划的土地。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土地。

    二、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等实际情况,成都市温江区应税土地等级划分为一至五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至16元。具体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详见附件。

    三、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温府发〔2008〕92号)同时废止。

    :1成都市温江区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2成都市温江区土地等级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