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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6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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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MB1839684/2026-00728
    成文日期:
    2025-12-30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26-02-06
    发布日期:
    2026-01-06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温府规〔20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修订)》已经成都市温江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30

    成都市温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5年修订)

    前言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国家标准与技术要求,结合温江区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适用范围

    本划分方案适用于温江区城区以及城镇开发范围。主要包含柳城、天府、涌泉、公平金马、永宁6个街道和万春、和盛镇部分建成区域及规划扩展区域面积约101.043平方千米

    本划分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温江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共划分1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面积4.874平方千米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共划分2类声环境功能区12个,面积74.355平方千米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共划分3类声环境功能区7个,面积21.814平方千米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两种类型。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

    1.将道路交通干线[包括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①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

    ②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

    ③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

    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交通干线边界线外拟划定4类声功能区范围内,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道路交通服务区域: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

    3.本划分方案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含2条高速公路、8条快速路、33条城市主干路、74条城市次干路、1条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3个轨道交通车站和7个道路交通车站。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

    1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将铁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①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

    ②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

    ③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

    2.铁路交通服务区域:包括铁路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

    3.本划分方案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含1条铁路干线和1个交通服务区域

    3)本划分方案中交通干线边界线是指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铁路交通用地边界、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道路交通服务区域、铁路交通服务区域边界以红线范围为准。

    4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未实施前均应按照当前功能区划分从严管理,本划分方案实施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未列入本划分方案中的交通干线及交通附属设施按本划分方案执行。

    5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6乡村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执行。

    划分方案实施要求

    (一)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噪声限值见附件6

    (二)执行本划分方案的适用区域,详见《温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图中无法标注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三)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本划分方案自202626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本划分方案施行期间,如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修订,本划分方案相应调整修订。

    (四)本划分方案由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本划分方案生效之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温府函〔2020〕39号)同时废止。

    )本划分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1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

    22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

    3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名单

    44a类声环境功能区名单

    54b类声环境功能区名单

    6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7温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