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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5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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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9217222/2024-71779
    成文日期:
    2024-11-21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24-11-21
    发布日期:
    2024-11-25
    有效性:
    失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温农规〔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公司:

    按照《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试行)》(温府办规〔20244号)要求,制定形成《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1121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高质量

    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试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支持对象适用于参与温江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企业及驻温高校院所(其中第五条、第六条申报主体含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支持对象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时间

    本政策各条款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具体时间以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https://www.wenjiang.gov.cn/service/)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三、申报方式

    本实施细则条款分为免申即享”“易申快享2种类型。免申即享条款无需企业申报,由政策条款责任单位按照政策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等规定,确定名单后按程序拨付激励资金。易申快享条款需企业在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拨付激励资金。

    四、申报规程

    第一条 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对符合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入驻产业载体,根据科技创新、产业带动、社会贡献、成长趋势等,经评审,给予最高200万元发展激励,按5:3:2比例分三年兑现。[责任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入驻经现代都市农业产业专班认定的产业载体;

    2.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的租赁协议且正常运营满一年;

    3.企业主营业务符合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分,得分60分及以上的,最高给予200万元激励。按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分三年兑付。

    序号

    分值区间

    激励金额

    备注

    1

    考评得分≥90

    150万元—200万元

    1=5万元的比例在对应激励区间递增

    2

    80考评得分<90

    100万元—145万元

    3

    70考评得分<80

    60万元—96万元

    1=4万元的比例在对应激励区间递增

    4

    60考评得分<70

    20万元—56万元

    5

    考评得分<60

    不予支持

    综合评分规则如下:

    序号

    指标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1

    企业基本情况评价

    30分)

    1)企业使用载体面积:800平方米(含)以上15分,400(含)—800平方米12分,400平方米以下10分。

    2)企业年度营收:1000万元(含)以上15分,500(含)—1000万元12分,500万元以下10分。

    30

    2

    产业带

    动评价

    30分)

    1)专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包含上规入库、研发投入、盈利水平、业绩增长等情况)、产品和服务市场竞争力(包含产品和服务的独特性、功能性、创新性、市场化推广程度、市场前景、品牌、带动形成国际化交易及服务等情况)、行业影响(包含行业榜单上榜、行业组织角色、获得投融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20分。

    2)专家根据通过企业的商品贸易、流转、宣传等方式扩大国际国内市场知名度、运营国际化贸易场馆、国内地方农特产场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10分。

    30

    3

    社会贡

    献评价

    10分)

    根据企业产品或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脱贫帮扶、带动增收、绿色发展、食品安全、联农带农、创新引领、建立国际国内合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高10分。

    10

    4

    成长趋

    势评价

    10分)

    根据企业的商业模式、数字化运用、新产品开发、产业融合深度、新增投入、股份制改造、收并购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高10分。

    10

    5

    创新能力评价

    20分)

    1)企业创新成果: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创新产品、技术合同交易、科技创新获奖、标准制定、承接创新课题、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等每项1分,最高5分。

    2)企业人才团队:企业团队拥有的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等情况和企业柔性引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等每项1分,最高5分。如拥有A类、B类人才,此项直接得5分。

    3)专家根据企业创新能级(包含企业拥有或建设的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实验室、中试平合、大数据平台,以及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10分。如企业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或成功上市、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情况,此项直接得10分。

    20

    合计

    100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入驻载体的证明材料;

    2.企业运营情况报告(对照申报条件中评分规则的评审内容提供,含运营满一年的证明材料);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招商营销部

    咨询电话:028-82617377

    第二条 鼓励项目快投快建。鼓励企业在温江投资建设总部办公、科研实验等实体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款项),给予2%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

    (一)申报条件

    1.与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签订投资协议的现代都市农业项目;

    2.项目竣工投产;

    3.在政策有效期内纳入国家统计云互联网平台。

    (二)支持标准

    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款项),给予2%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竣工相关证明;

    2.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不含土地款)相关证明;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028-82617677

    第二章 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第三条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新晋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新认定种子行业AAA级信用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方向一: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一)申报条件

    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流程兑现

    (四)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28-82668765

    方向二:支持新晋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

    (一)申报条件

    新晋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新晋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流程兑现。

    (四)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28-82668765

    方向三:支持新认定种子行业AAA级信用企业。

    (一)申报条件

    新认定种子行业AAA级信用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新认定种子行业AAA级信用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申报流程

    照免申即享流程兑现。

    (四)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规划与投资科

    咨询电话:028-82627248

    第四条 支持设施农业现代化发展。企业新建成符合现代都市农业产业方向的连栋温室、日光温室等设施,并备案为设施农业的,面积达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5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激励,单个项目最高激励500万元。[责任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

    (一)申报条件

    1.与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签订投资协议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

    2.新建设施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上,且设施竣工并投入生产。

    (二)支持标准

    面积达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5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激励,单个项目最高激励500万元。激励资金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实际投入。

    (三)申报材料

    1.设施农业备案证明及建设完成的相关证明;

    2.第三方审计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其他说明

    报主体应为项目投资备案主体。

    (六)政策咨询

    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招商营销部

    咨询电话:028-82617377

    第五条 支持农产品品牌认证。对新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PEOP)、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激励。对新获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镇(街)]

    方向一:支持开展生态原产地保护(PEOP)、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

    (一)申报条件

    新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PEOP)、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

    (二)支持标准

    新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PEOP)、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流程兑现。

    (四)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咨询电话:028-82668900

    方向二:支持开展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

    (一)申报条件

    新获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

    (二)支持标准

    新获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流程兑现。

    (四)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咨询电话:028-82668900

    第六条 支持农产品品牌培育。鼓励开展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对成功入选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

    (一)申报条件

    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

    (二)支持标准

    对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成都市农业品牌目录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流程兑现。

    (四)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咨询电话:028-82668900

    第七条 支持市场拓展。鼓励企业在区内举办农业类产销对接、展示推介等活动,经评审,给予主(承)办方最高20万元激励。鼓励企业拓展农产品(花木)出口业务,经评审,给予最高2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方向一:支持企业在区内举办农业类产销对接、展示推介等活动。

    (一)申报条件

    主(承)办方上一年度在温举办对城市形象、产业发展等具有带动作用的农业类产销对接、展示推介等活动。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分,得分前15名,最高给予200万元激励。激励资金不超过实际投入。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激励。

    序号

    得分名次

    激励金额

    1

    1—3

    20万元

    2

    4—7

    15万元

    3

    8—15

    10万元

    4

    16名及以下

    不予激励

    具体评分规则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内容

    得分

    一、基础指标

    活动规模(15分)

    活动展示(场地)

    面积

    面积达到200㎡(含200㎡),得2分;面积为200—500㎡(含500㎡),得4分;面积为500㎡以上的,得5分;该项满分为5分。

    活动(展示)天数

    举办天数≤5天(含5天),得2分;举办天数>5天,得5分;该项满分为5分。注:嘉宾报到和离会不计入举办天数。

    管理规范

    活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的应急预案制度、活动后勤等每项2分;该项满分为5分。

    二、效益指标

    产生效益(60分)

    经济效益

    产销对接活动,以促进农产品销售为主,销售额≤100万元,得10分;销售额达到100-300万元(含300万)以上,得20分;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得30分;该项满分为30分。

    社会效益

    展示推广本地特色农产品或具有竞争力、影响力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每项5分;该项满分为30分。

    三、特色指标

    产业带动(25分)

    影响力

    活动具有联农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项目促进等作用每项5分;该项满分为20分。

    关注度

    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次,得1分;该项满分为5分。

    合计

    (三)申报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对照申报条件中评分规则的指标内容提供);

    2.第三方审计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花卉合作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28-82627080

    方向二:鼓励企业出口种子、种苗、花卉、盆景等涉农产品。

    (一)申报条件

    企业开展种子、种苗、花卉、盆景等涉农产品出口业务。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分,最高给予20万元激励。得分低于70分的不予激励。

    序号

    分值区间

    激励金额

    1

    考评得分≥90

    20万元

    2

    80考评得分<90

    15万元

    3

    70考评得分<80

    10万元

    4

    考评得分<70

    不予激励

    具体评分规则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内容

    得分

    一、基础指标

    企业经营状况(10分)

    营业收入

    产生营收得1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该项满分为5分。

    吸纳就业人数

    吸纳就业得1分,每增加5人加1分。该项满分为5分。

    二、效益指标

    出口规模(70分)

    出口规模

    出口规模达到300万元的,得50分,每增加50万元加5分。该项满分为70分。

    三、特色指标

    产业带动情况(20分)

    产业带动

    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农业展会的产业推介、新品发布等情况及取得的带动成效等每项5该项满分为20分。

    合计

    (三)申报材料

    1.上一年出口总额证明材料(依据海关数据);

    2.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花卉合作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28-82627080

    第八条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经认定,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激励,单笔贷款激励不超过5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最高激励不超过100万元。对不超过1%融资担保费率的融资担保机构按担保金额相应给予融资担保费补贴。[责任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

    方向一:贷款贴息支持。

    (一)申报条件

    1.与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签订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项目投资协议;

    2.向银行机构贷款且贷款行为发生在政策有效期内;

    3.贷款主要用于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产业。

    (二)支持标准

    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激励,单笔贷款激励不超过5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最高激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

    2.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028-82617677

    方向二:融资担保支持。

    (一)申报条件

    1.被担保企业与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签订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项目投资协议;

    2.融资担保行为发生在政策有效期内;

    3.贷款主要用于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产业。

    (二)支持标准

    1.对不超过1%融资担保率的融资担保机构按担保金额给予最高1%的融资担保费补贴;

    2.本条与省、市财金互动奖补同时享受,但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成本。

    (三)申报材料

    1.融资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

    2.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028-82617677

    第三章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第九条 支持优质种质资源引进与应用。企业新引进国外农作物和花卉、林苗等种质资源并产生应用价值的,按每个种质资源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激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一)申报条件

    企业新引进具有应用价值的优质种质资源。

    (二)支持标准

    按每个种质资源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激励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引进种质资源相关证明材料;

    2.应用实施计划及专家评估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28-82668765

    第十条 鼓励开展新品种推广。企业、高校院所获得国家级、省级以温江鱼凫等命名的作物新品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激励,单个主体每年最多申报10个品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一)申报条件

    企业、高校院所作物新品种以温江”“鱼凫”“万春等命名,并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或认定。

    (二)支持标准

    获得国家级、省级以温江”“鱼凫”“万春等命名的作物新品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激励,单个主体每年最多申报不超过10个。

    (三)申报材料

    1.品种证书[如证书载明多个单位联合的,需提供《全体品种培育单位共同声明》(附件)]

    2.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规划与投资科

    咨询电话:028-82627248

    第十一条 鼓励农业科技试验示范。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试验示范推广,打造具有带动示范作用和市场前景的农业科技应用基地,经评审,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科研院所投资建设的农业科技应用基地;

    2.基地完成建设并竣工投运。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分,给予最高50万元激励。激励资金不超过企业、科研院所自有资金实际投入。得分低于60分不予激励

    序号

    分值区间

    激励金额

    1

    考评得分≥90

    50万元

    2

    80考评得分<90

    40万元

    3

    70考评得分<80

    30万元

    4

    60考评得分<70

    20万元

    5

    考评得分<60

    不予激励

    具体评分规则如下: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1

    建设投入评价

    20分)

    项目投入

    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10分);实际投入500万到1000万元(含)(8分);实际投入100万到500万元(含)(5分);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下(含)(3分)。

    10

    项目规模

    场景规模100亩以上(10分);50—100亩(含)(5分);20—50亩(含)(3分);20亩以下此项不得分。

    10

    2

    科技创新评价

    30分)

    融合应用

    专家根据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农资、新设施等融合应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高15分。

    15

    创新水平

    1)签订校企合作协议1件得2分;校企联合开展科研课题(项目)1件得1分。最高5分。

    2)专家根据基地应用的科技成果水平进行综合评分。最高10分。

    15

    3

    示范效果评价

    30分)

    影响力

    市级及以上媒体报导1次得1分,最高5分。

    5

    接受区外考察接待1次得0.5分,最高5分。

    5

    综合效益

    专家根据基地的应用前景、市场接轨、预期效益、辐射带动的增产增收增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20

    4

    联农带农评价

    20分)

    地方贡献

    与村集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得5分。

    5

    使用当地劳动力5人及以上得2分,每增加1人加1分;带动村集体增收5万元及以上得2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最高5分。

    5

    区域带动性

    带动当地与二、三产联动项目每个3分,最高10分。

    10

    合计

    100

    (三)申报材料

    1.基地建设投入证明材料(含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及支付凭证等);

    2.基地运行情况报告(对照申报条件中评分规则的评审内容提供);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招商营销部

    咨询电话:028-82617377

    第四章 支持产业融合发展

    第十二条 支持“农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新打造花卉园艺销售场景,面积达10亩(含)以上的,经评审,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激励;支持企业新打造面积30亩(含)以上的亲子研学、农耕体验、文化创意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消费新场景,经评审,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方向一:支持企业新打造花卉园艺销售场景。

    (一)申报条件

    企业新打造花卉园艺销售场景,面积达10亩(含)以上。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分,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激励。激励资金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30%。得分低于70分不予激励。

    序号

    分值区间

    激励金额

    1

    考评得分≥90

    20万元

    2

    80考评得分<90

    15万元

    3

    70考评得分<80

    10万元

    4

    考评得分<70

    不予激励

    具体评分规则如下:

    序号

    指标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1

    花卉园艺场景

    20分)

    场景打造整洁、美观、大方,场景主题突出(10分)。

    10

    打造节点景观3个(10分),2个(8分),1个(6分)。

    10

    2

    项目规模

    20分)

    打造面积20亩以上(20分);10-20亩(含)(18分);10亩(含)(16分)。

    20

    3

    旅游配套

    10分)

    总体布局和功能合理(2分)。

    2

    游览步道规划有序(2分);场景门头主题突出、设计美观(4分);合理配置配套设施,如休憩座椅、垃圾桶、标识标牌等(2分)。

    8

    4

    产品标识

    20分)

    主要产品有标识(如图文、二维码等),标识率达90%(含)(20分),80%(含)(18分),70%(含)(16分),60%(含)14分,低于60%此项不得分。

    20

    5

    项目投入

    20分)

    投入100万以上(不含)(20分);投入50万到100万元(含)(18分);投入50万元(含)以下(16分)。

    20

    6

    影响力

    10分)

    媒体宣传(5分);接待考察和行业交流(5分)。

    10

    合计

    100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设运行报告[对照申报条件中“评分规则”的评审内容提供。含土地流转协议或属地村(社区)出具的用地面积证明,镇(街道)出具同意推荐的意见及验收情况、打造前中后对比图片];

    2.第三方审计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28-82668765

    方向二:支持企业新打造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消费新场景。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新打造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消费新场景,面积达30亩(含)以上;

    2.项目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或年内营收达200万元以上。

    (二)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分,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激励。激励资金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30%。得分低于70分不予激励。

    序号

    分值区间

    激励金额

    1

    考评得分≥90

    50万元

    2

    80考评得分<90

    40万元

    3

    70考评得分<80

    30万元

    4

    考评得分<70

    不予激励

    具体评分规则如下: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内容

    分值

    得分

    1

    场景打造

    40分)

    花卉园艺场景

    15分)

    场景打造整洁、美观、大方,场景主题突出(5分)。

    5

    打造节点景观5个(10分),3个(8分),2个(6分)。少于2个,此项不得分。

    10

    旅游配套(10分)

    布局和功能合理(2分)。

    2

    游览步道规划有序(2分);场景门头主题突出、设计美观(4分);合理配置配套设施,如休憩座椅、垃圾桶、标识标牌等(2分)。

    8

    消费新场景(15分)

    植入餐饮、住宿、研学或文创等消费新场景(15分)。

    15

    2

    建设及运

    营(45分)

    项目投入

    15分)

    投入200万以上(15分);投入100万到200万元(含)(12分);投入100万元以下(含)(9分)。

    15

    建设规模

    10分)

    建设规模50亩以上(10分);30-50亩(含)(8分);30亩(含)(6分)。

    10

    运营时间或营业收入(20分)

    条件一:运营时间达到半年(18分),运营达到一年(20分)。
    条件二: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含)(20分);250万元(含)—300万元(18分);200万元(含)—250万元(16分)。
    条件一、条件二就高不重复计分。

    20

    3

    示范效果

    5分)

    影响力

    5分)

    媒体宣传(3分)、接待考察和行业交流(2分)。

    5

    4

    联农带农

    10分)

    地方贡献

    10分)

    与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等产生利益连接(如合作协议、分红等)(5分),带动就业(5分)

    10

    合计

    100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设运行报告[对照申报条件中评分规则的评审内容提供。含土地流转协议或属地村(社区)出具的用地面积证明,镇(街道)出具同意推荐的意见及验收情况、打造前中后对比图片]

    2.第三方审计报告;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其他说明

    项目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认定,以纳税申报表时间认定为准。

    (六)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28-82668765

    第十三条 支持花卉园艺品牌连锁。鼓励企业在机场、铁路等交通站点或大型商超、社区等建设花卉品牌连锁店,扩大经营规模并统一结算,对开店5家(含)以上的,按3万元/家的标准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激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机场、铁路等交通站点或大型商超、社区等开设花卉园艺品牌连锁店5家(含)以上,单店营业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上(在温统一结算);

    2.连锁店正常经营且植入文化创意、轻食茶饮等消费业态。

    (二)支持标准

    3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激励

    (三)申报材料

    1.连锁店简介(含门店地址、实景照片等)、运营成效(含营业收入证明)、统一结算依据等;

    2.场地租赁合同;

    3.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28-82668765

    第十四条 支持花卉园艺电商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花卉园艺线上销售,对年销售额达300万元(含)以上的,第一年按实际销售额的1%给予激励,以后每年按销售额增量的1%给予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激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温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一)申报条件

    企业开展花卉园艺产品线上销售,年销售额达300万元(含)以上(在温统一结算)。

    (二)支持标准

    线上年销售额达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第一年按实际销售额的1%给予激励。若政策延续,以后每年按销售额增量的1%给予激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激励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年销售额证明材料(销售流水凭证);

    2.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本政策条款申报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五)政策咨询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28-82668765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与《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试行)》(温府办规〔20244号)一致。

    附件:全体品种培育单位共同声明


    附件

    全体品种培育单位共同声明

    品种培育单位名称(依序排列)

    全体品种培育单位同意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使用新品种申报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第十条鼓励开展新品种推广)激励政策。

    全体品种培育单位签章(单位或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后盖章、自然人需签字按手印)

    序号

    品种培育单位(签章)

    签署日期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