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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妇联关于温江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 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妇联关于《温江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温江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面,提高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水平”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促使我区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自2013年起在全区适龄妇女中免费实施乳腺癌、子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专项健康筛查工作,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从2013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区内2万余名适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筛查,年均完成0.8万人以上; (二)适龄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三)建立“两癌”筛查可疑病例转诊绿色通道; (四)探索适合我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建立“两癌”筛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机制。 二、筛查对象和内容 (一)筛查对象 1.本区户籍30岁——50岁农村已婚妇女; 2.城镇部分低保和贫困家庭30岁 ——50岁已婚妇女; 3.按照《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界定的并在我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30—50岁的流动人口已婚妇女。 (二)内容及方式 1.乳腺癌筛查:采用临床体检、乳腺彩色多普勒超声、钼靶仪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2.宫颈癌筛查:采用妇科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检查(TCT)。 三、实施方案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5月31前) 自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3年6月底前) 广泛深入开展“两癌”免费筛查政策宣传及农村妇女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由区妇联协同区人口计生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筛查工作流程,统一操作标准。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做好人员配备、设备采购等筛查前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至2015年) 2013年7月开始,每3年一轮开展“两癌”免费筛查。由区计生服务站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镇(街)为单位进行循环筛查。由镇(街)根据两癌筛查制定的时间表,通知目标人群持发放的“自愿免费筛查同意书”和身份证件到服务站检查。 四、职责分工 区妇联:负责“两癌”筛查的牵头工作,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督促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与筛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 “两癌”免费筛查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项目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配合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区人口计生局:为“两癌”筛查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全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技术方案,组织成立项目技术专家指导组,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分析。充分发挥计生网络优势,发动和组织全区农村妇女群众积极参加“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督促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与筛查。 区财政局:落实“两癌”筛查相关项目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区卫生局:协助区人口计生局开展“两癌”筛查工作,提供筛查服务的技术支撑。协调医疗单位建立绿色通道,为筛查出的疑似病例提供诊断服务,做好确诊患者的随访工作。 区民政局:按规定对确诊为癌症患者的贫困妇女进行救助。 区文广新局:协调各新闻媒体,配合区妇联、区人口计生局做好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两癌”预防知识,及时发布相关活动信息。 镇(街):成立相应的“两癌”筛查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发放自愿免费筛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动员目标人群到区计生服务站接受筛查。安排村(社区)做好辖区内适龄妇女的“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登记工作,协助服务机构做好疑似病例的转诊、随访等工作。 五、经费管理 (一)区人口计生局定期汇总筛查人数和筛查情况,经区妇联、区财政局审核后,将项目经费按完成量及时拨付。标准为70.00元/人包干使用。 (二)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挤占或挪用,发现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经费监管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适龄妇女开展“两癌”免费筛查工作,是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障“两癌”筛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宣传、财政、人口计生、卫生、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妇联。同时把筛查工作实施情况纳入镇(街)绩效考核内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两癌”筛查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的实际行动,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强“两癌”筛查的社会宣传,广泛应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开展有关女性“两癌”防治工作的宣传,提供广大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的知晓率和自觉参与免费筛查的积极性。要积极在各新闻媒体上报道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两癌”筛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协调。区目督办、区人口计生局、区妇联等部门要定期对“两癌”筛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区人口计生局要组织专家组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对工作进度、质量和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全面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