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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妇联关于温江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3  责任单位: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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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I000B02001201300015
    成文日期:
    2013-05-21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13-05-21
    发布日期:
    2013-05-23
    有效性:
    失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温府办发【2013】38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妇联关于温江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

    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妇联关于《温江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21

     

     

     

     

     

     

     

     

     

     

     

    温江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面,提高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水平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促使我区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自2013年起在全区适龄妇女中免费实施乳腺癌、子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专项健康筛查工作,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从2013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区内2万余名适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筛查,年均完成0.8万人以上;

    (二)适龄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三)建立两癌筛查可疑病例转诊绿色通道;

    (四)探索适合我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建立两癌筛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机制。

    二、筛查对象和内容

    (一)筛查对象

    1.本区户籍30——50岁农村已婚妇女;

    2.城镇部分低保和贫困家庭30 ——50岁已婚妇女;

    3.按照《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界定的并在我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30—50岁的流动人口已婚妇女。

    (二)内容及方式

    1.乳腺癌筛查:采用临床体检、乳腺彩色多普勒超声、钼靶仪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2.宫颈癌筛查:采用妇科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检查(TCT)。

    三、实施方案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3531前)

    201351起,计划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农村妇女进行摸底,以镇(街)为单位组织进行,区妇联负责印发调查摸底所需表格,负责数据汇总,并在5月底前将摸底数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36月底前)

    广泛深入开展两癌免费筛查政策宣传及农村妇女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由区妇联协同区人口计生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筛查工作流程,统一操作标准。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做好人员配备、设备采购等筛查前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至2015年)

    20137月开始,每3年一轮开展两癌免费筛查。由区计生服务站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镇(街)为单位进行循环筛查。由镇(街)根据两癌筛查制定的时间表,通知目标人群持发放的自愿免费筛查同意书和身份证件到服务站检查。

    四、职责分工

    区妇联:负责两癌筛查的牵头工作,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督促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与筛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两癌免费筛查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项目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配合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区人口计生局:两癌筛查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全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技术方案,组织成立项目技术专家指导组,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分析。充分发挥计生网络优势,发动和组织全区农村妇女群众积极参加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督促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与筛查。

    区财政局:落实两癌筛查相关项目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区卫生局:协助区人口计生局开展两癌筛查工作,提供筛查服务的技术支撑。协调医疗单位建立绿色通道,为筛查出的疑似病例提供诊断服务,做好确诊患者的随访工作。

    区民政局:按规定对确诊为癌症患者的贫困妇女进行救助。

    区文广新局:协调各新闻媒体,配合区妇联、区人口计生局做好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两癌预防知识,及时发布相关活动信息。

    镇(街):成立相应的两癌筛查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发放自愿免费筛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动员目标人群到区计生服务站接受筛查。安排村(社区)做好辖区内适龄妇女的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登记工作,协助服务机构做好疑似病例的转诊、随访等工作。

    五、经费管理

    (一)区人口计生局定期汇总筛查人数和筛查情况,经区妇联、区财政局审核后,将项目经费按完成量及时拨付。标准为70.00/人包干使用。

    (二)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挤占或挪用,发现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经费监管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适龄妇女开展两癌免费筛查工作,是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障两癌筛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宣传、财政、人口计生、卫生、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妇联。同时把筛查工作实施情况纳入镇(街)绩效考核内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两癌筛查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的实际行动,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强两癌筛查的社会宣传,广泛应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开展有关女性两癌防治工作的宣传,提供广大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的知晓率和自觉参与免费筛查的积极性。要积极在各新闻媒体上报道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两癌筛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协调。区目督办、区人口计生局、区妇联等部门要定期对两癌筛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区人口计生局要组织专家组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对工作进度、质量和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