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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0  责任单位: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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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I000B02001201300023
    成文日期:
    2013-04-08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13-04-08
    发布日期:
    2013-04-10
    有效性:
    失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温府发〔2013〕43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全面推进质量强区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科技园管委办,各功能片区推进办,区属国有企业:

    《成都市温江区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1348

    成都市温江区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温江质量发展水平,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24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业强区、生态优城、开放富民、文化聚心”发展战略,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民生福祉为根本取向,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战略,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为温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和《成都市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建立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加快统筹城乡现代化建设步伐。全民质量意识显著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普遍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质量强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质量发展战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将质量发展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将质量发展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制定详细的质量发展实施计划。不断加大对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投入,全面推动城市综合质量的大幅提升,增强城市质量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质量诚信工程。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健全质量诚信档案,积极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守信激励机制,对质量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建立健全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树立温江企业质量信用良好形象。

    (三)建设先进质量文化。坚持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培训活动,在全区普及质量知识,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强企质量提升质量赶超等活动,引导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牢固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观念,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质量强区,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形成人人重视质量、关心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弘扬质量先进,建立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创新开展参与式、体验式群众质量活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决定命运、品牌决定价值的先进质量理念,形成符合温江城市特点的质量精神。

    (四)大力夯实质量基础。引导企业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把好出厂检验关。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加大质量违法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和评估,为区域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五)加强质量工作组织。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落实质量责任,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对质量综合管理的牵头作用,促进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的全面提高。   

    (六)强化质量宏观管理。坚持产业倍增和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持续发展相结合,突出高精尖优产业发展方向,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全区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七)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管理体系认证,鼓励重点优势企业获得CE(欧盟)、UL(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等国际认证。加强质量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推动工业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强化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产业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到2014年,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食品、医药产品等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新增四川名牌5个、四川省著名商标2件,争创市政府质量奖企业1个,新增成都市著名商标3件。

    (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服务企业聚焦顾客满意度,形成规模化、流程化、信息化经营模式,实现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向复合型转变。大力开展服务行业质量提升行动,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促进优势服务向品牌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到2014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用户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质量保持二圈层先进水平。

    (九)大幅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工程质量抽查、检测,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实现建筑品质的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不断提升监理水平。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到2014年,建设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实现工程质量零事故。

    (十)不断优化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监管和监测,强化污染治理,严格管控规模以上企业,实施自控和监控相结合,建立稳定的实时监测系统,重点监测排污总量和排污口水质。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全面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餐饮服务业审批和油烟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噪声功能区监测和整治,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偷排、漏排和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公众环保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守法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群防群管的环保工作机制,筑牢环境风险防线,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产业更发达健康、环境更生态、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十一)全民共享质量发展成果。发挥“12365”质量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渠道,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类质量安全问题,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管理和整治,切实保障食品、特种设备、重要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提升市民对城市综合质量水平的满意度。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落实目标任务(20131月至20133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创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创建,实现总体达标(20134月至20146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一般难点基本突破,个别难点取得明显进展,整体工作基本达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高,做好迎检准备(20147月至12月)。进一步查漏补缺,重点在特色和亮点工作上下功夫,提高创新工作水平,做好迎接成都市政府验收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深入推进,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水平(20151月至201512月)。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开展绩效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新的质量发展目标和措施,推动我区质量总体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我区质量兴区活动领导小组调整为质量强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质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国资金融办、区教育局、区目督办、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发局、区文广新局、区市容环卫局、区花卉园林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温江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法制办、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烟草专卖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由区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质量强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成员单位负责完成本系统、本单位质量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分解、日常管理。各镇(街)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质量强区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有效机制,确保质量强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目标责任督查。2013年起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实行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标准化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体系及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大质量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的经费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形成创建工作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更加开放的质量发展工作格局,增强质量监督的社会参与,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打造质量高层论坛知名品牌展示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展示质量大讲堂等一批活动品牌,办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重大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质量强区工作,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