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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灾害教训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8  责任单位: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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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I000B02003201600023
    成文日期:
    2016-07-12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16-07-12
    发布日期:
    2016-07-18
    有效性:
    失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温府办函〔2016〕41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刻汲取事故灾害教训进一步做好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了江苏盐城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和湖南郴州宜凤高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我省近期也发生了广元市白龙湖双龙号游船翻沉等事故。中央、省、市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事故灾害教训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6103号)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灾害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全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镇(街)、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更加扎实地落实安全措施,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检查到位,责任到人。认真部署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集中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用设施设备等决定;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有发生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整治到位。

    (二)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道路运输。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立即组织开展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车辆源头管理措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做到逢车必查。切实加强交通隐患防治,加大汛期巡查监控力度,发现重大险情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交通疏导管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危险化学品。高温、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极易发生危险物品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击、防高温、防汛工作。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的电气及防雷电保护设施,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检查,防静电和避雷设施必须符合规定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对压力容器设备,太阳照射易发生危险的,要采取有效的防晒措施;对化学品储罐需要使用喷淋降温的,要确保喷淋装置完好而能够正常运行。对高温易燃、遇水易溶、遇水挥发或者遇水释放高温、燃爆的危险化学品,在各个环节要做好防水、防潮、防高温等防范措施。要加强对锈蚀严重的各类化学品输送管道的监控,严防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调整夏季工作时间,避免因职工疲劳而造成中暑或伤亡事故。要规范夏季劳保用品穿戴,防止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因天气炎热、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而造成中毒烧伤等事故。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在易发生火灾的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采取得力措施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经信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相关镇]

    烟花爆竹。各镇(街)、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汛期高温及雷雨天气,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通风降温制度,杜绝各种违规储存现象。烟花爆竹仓库、零售经营存放点要严格做好防雷击、防静电、防高温措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降低库内温度、湿度。要增加库内安全检查、巡查频次,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进行紧急处理。批发公司要制定科学购货计划,夏季和汛期期间减少库内产品存量。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供销社、各镇]

    建筑施工。要认真抓好主汛期高温季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防雷、防雨、防风、防高温措施,在雷雨风天气时,及时停工撤人。在雷雨、大风天气过后,各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排查、核实因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在隐患排除后再安排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落实好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做好对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防止职工高温下身体不适出现坠落现象,气温达到37度以上要停止室外施工作业。要加强对各类中小型建设工地、拆除工地、外来施工队伍承建的工地以及各类农村建房工地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违章施工、违法用工情况以及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落实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对各自领域建设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义务,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

    水利工程。要加强对河流、岸堤、闸坝和可能或经常发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险工险段组织开展全面、细致、严格的防汛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认真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人防。[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土局、相关镇]

    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认真组织对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的全面排查,重点对可能发生灌淹、渗透、短路漏电、坍塌及由于坍塌危机地面人员、交通、建筑设施安全的具体部位,认真细致的检查、分析、监测和预警。要彻底查清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雨水从地下空间对外孔口、压力排水管等灌入,落实各项工作准备措施。[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各镇]

    旅游。要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夏秋旅游旺季安全整治,突出旅游车辆、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旅游社团队线路、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旅游集散地、旅游道路交通等重要部位和环节隐患排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相关镇]

    学校。要针对暑期放假和秋季开学时段,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危房改造、防溺水、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校车安全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办学秩序和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各镇]

    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行业领域。针对暑假等节假日期间群体性出行、游乐、聚会和商贸活动集中增多的特点,要切实加强监管,严把体育竞技、文艺演出、商贸会展等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关,增加一线检查执勤频次,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严防溺水、拥挤、踩踏、火灾、车祸等事故发生。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要加强商场、超市、车站、地下场所、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的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各镇(街)、区城管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建设局、区花卉园林局、温江供电公司等单位以及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灯、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电线杆、树木等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在雷雨大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城市排水等行业领域,要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深入、细致检查、检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要继续加强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和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企业基础调查工作,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68号令)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69号令),严防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省、市、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企业自身特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行业(属地)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因换届或人事变动发生工作断档,建立一一对应的任务链、责任链,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方面,从即日起用1个月时间,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本行业领域、本地区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督查。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重点行业领域、镇(街)、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所属行业领域、区域重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要按照失职追责要求,强化效能问责,对仅停留在传达会议文件精神而没有实际开展检查工作,以及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处置失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者责任,杜绝出现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四、严格值守,完善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确保汛期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特别针对中、夜班生产企业,必须有领导带班,确保生产指挥系统全天候正常运作。区防汛办、区气象局等单位要加强联系,通过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气象和水文信息。要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

    (二)落实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坚持巡查制度,特别是加强重点设备、重点工艺、重要环节和电气线路的巡查,确保高温期间设备安全运转。要坚持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工作原则,落实橙色及以上预警天气室外工作有序避让、极端天气下景区危险地带撤人及禁入、调整或停运道路客运等应急防范措施,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备勤工作,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保证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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