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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温江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成都市温江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当前我区生猪屠宰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行“成都智慧动监”、“2211”工程,全面抓好区级定点屠宰场(厂)的监督管理。通过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业集中整治等措施,加大对全区范围内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销售及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构建全区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并实施有效监管,努力提高我区生猪入场(厂)集中屠宰率,全力确保我区猪肉产品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屠宰监管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信息网、“农信通”等多种媒介,利用各种工作会议、群众集会等不同渠道,采取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区关于生猪屠宰的管理规定,努力营造广大群众知晓、积极主动参与、踊跃监督举报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违法案例剖析、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等形式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不能私屠滥宰、不敢私屠滥宰、违法必被追究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定点场所管理。 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区级定点屠宰场(厂)科学规划布局,严格资质审查认证。区农发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抓好区级定点屠宰场(厂)的驻场(厂)检验检疫监管。督促区级定点屠宰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2211”工程要求,严格落实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等制度,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屠宰台账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数量、屠宰日期、检疫检验证号、销售去向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切实做到屠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通过加强行业管理,坚决查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等违法行为。 (三)保持持续高压态势,全面遏制私屠滥宰行为。 坚持多措并举、部门联动,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将全区生猪屠宰行为纳入《温江区养殖监管平台》进行网格化、系统化、常态化监管。针对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结合群众举报线索,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科学构建长效机制,有效实施生猪屠宰监管。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我区生猪屠宰监管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需要,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工作队伍和经费物资保障,建立生猪屠宰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全区生猪屠宰监管动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严密制定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方案,探索形成发现、报告(举报)、决定、执法等监管措施,科学构建全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生猪屠宰工作抓得好不好,监管工作到不到位,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行政决心和能力的认可与信任。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区级部门及各镇(街)为成员单位的温江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生猪屠宰行业的监管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厘清目标任务,认真履职尽责。牵头部门要充分认识各成员单位在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划清工作边缘界线,强化协作配合,避免推诿扯皮。要将生猪屠宰监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我区猪肉产品安全、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这一刚性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部门联动,抓好联合执法。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开展常态巡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生猪屠宰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区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加大各项投入,切实做好保障。通过加大经费、物资、力量等的投入,保障各成员单位在宣传教育、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样检验等生猪屠宰方面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队伍,通过业务知识培训、专业技能训练,不断提高我区生猪屠宰监管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附件:温江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温江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 成员单位职责
一、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一贵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曾康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胡良万 区农发局局长 成 员:钦 锦 区目督办副主任 马 晖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史 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 巍 区财政局副局长 罗三川 区法制办副主任 李亚雄 区新闻中心副主任 苟永成 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邓幸福 区动检中心主任 李 明 柳城街办副主任 许开波 公平街办副主任 张海鹰 涌泉街办副主任 罗 兵 天府街办副主任 郑晓莉 万春镇人大副主席 黄文烽 永宁镇副镇长 易 伟 金马镇副镇长 黄 伟 寿安镇副镇长 纪仕勇 永盛镇武装部部长 周 丽 和盛镇镇长助理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发局,由胡良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农发局 1.负责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区生猪屠宰监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违反全区生猪屠宰监管理行为的查处,统一发布猪屠宰监管方面的重大信息。 3.对全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4.研究提出全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供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决策。 5.负责在全区开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知识培训等安排部署和组织落实。 6.负责区级定点屠宰场(厂)的规划布局、资质审查和认证工作。 7.负责区级定点屠宰场(厂)的驻场(厂)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8.负责全区生猪屠宰监管队伍的建立、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生猪屠宰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 9.负责对专项整治和联会执法行动中涉嫌病死猪及其产品抽样送检、病死猪及其产品的最终认定。 10.负责全区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 (二)区新闻中心 负责全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社会宣传工作,做好全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三)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协调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协助开展打击非法屠宰的联合执法;对私屠滥宰窝点中涉及锅炉使用的行为进行认定,对未取得资质非法使用锅炉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区公安分局 1.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私屠滥宰、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参与打击非法屠宰联合执法,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暴力抗法事件。 (五)区法制办 1.负责对区政府就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对全区生猪屠宰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执法监督。 (六)区财政局 根据全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年度计划,负责专项经费保障,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区目督办 负责将全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成员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八)各镇(街)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抓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教育、队伍培训等工作。 2.组织对辖区内非法屠宰加工窝点进行摸排建档、常态巡查、清理整治。 3.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积极参与打击非法屠宰的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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