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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熊江枫、严雪松见义勇为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3-17  责任单位:温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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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794944010/2026-10694
    成文日期:
    2026-03-11
    公文种类:
    通报
    生效时间:
    2026-03-11
    发布日期:
    2026-03-17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温府发〔202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积极倡导社会道德新风尚,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温江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成都市加强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十条措施》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熊江枫、严雪松评为温江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熊江枫、严雪松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主动参与平安温江建设推动温江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保驾护航,奋力共建“活力金温江·幸福花园城”!

    附件:熊江枫、严雪松义勇为先进事迹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26311

    附件

    熊江枫、严雪松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2026年2月5日晚19时26分左右,两男子在一小区门外因冲突持刀斗殴。小区当值保安熊江枫迅速反应,上前控制其中一男子持刀右手,同时小区业主严雪松见状从背后抱住该男子,众人合力夺下其刀具。熊江枫随即又将另一持刀男子劝离,避免事态升级恶化。随后,支援保安人员和110等力量相继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