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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声环境功能区划是作为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月5日《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成都市温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国家标准与技术要求,修订《成都市温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划分方案》)。 二、主要内容 《划分方案》由两个部分组成: (一)正文条款。明确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适用区域、划分方法及实施时间等。 适用区域:温江区城区以及城镇开发范围。参照《成都市温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确定的温江区城区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101.043km2。主要包含柳城、天府、涌泉、公平、金马、永宁6个街道和万春镇、和盛镇部分建成区域及规划扩展区域。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规定的划分基本原则,寿安镇因场镇面积不足0.5km2,不纳入本次划分范围。 划分依据及划分情况:严格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1—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划分: 1.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本划分方案共划分1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面积4.874km2。 2.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本划分方案共划分2类声环境功能区12个,面积74.355km2。 3.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本划分方案共划分3类声环境功能区7个,面积21.814km2。 4.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两种类型。 4a类为道路交通干线(包括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4b类为铁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包括铁路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 本划分方案共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含2条高速公路、8条快速路、33条城市主干路、74条城市次干路、1条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3个轨道交通车站和7个道路交通车站;4b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含1条铁路干线和1个铁路场站。 (二)附件部分。明确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区域、范围。 三、修订情况 (一)将全域范围划分修改为区域范围划分 充分考虑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条件。 (二)更新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将2020年版大学城区域划分的4块1类声环境功能区合并划为1块,新增3处1类声环境功能区;修改2类功能区中心城区及场镇单元边界;修改、调整3类功能区划分单元边界;修改4类功能区名单。 解读机构: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解读人:郝金龙 联系电话:028—827647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