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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杨玲 职务:局长 办公电话:(028)82721357,投诉电话:82722617 传真电话:无 办公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号楼1楼1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规划、建设、房管、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水务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城市管理领域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负责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环卫设施配套标准,参与城市重要 环卫设施的建设方案审查和验收;制定环卫清扫、冲洗除尘、生 活垃圾分类处置等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餐厨垃 圾、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建筑垃 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含新建、扩建、改建)重点工程的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及接收移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监控;监督管理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改造施工及依附城市道路、桥梁设置设施;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维护和运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井盖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 (七)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市景观照明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 和运营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制定城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全区行道树精细修剪工作;参与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主要道路绿化建设与改造设计方案审查;负责接收移交公共绿地、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绿化景观的日常管护;负责城市绿化景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 (十)牵头组织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城市管理应急抢险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