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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04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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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区委关于高水平建设3+6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及时衔接已失效的《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赋能激励,鼓励企业提产扩能、晋升资质、创优争先,支持优质市场主体入温经营、合作发展,全面促进提升我区建筑产业能级和市场竞争力,助推区域经济高水平发展,制定《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由具体措施、附则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具体措施,共10条,其中6条以原已失效的区级建筑业扶持条款为基础优化完善,其余4条根据我区建筑业当前发展实际新增制定;第二部分主要明确本措施与区级、上级政策的实施关系,不予享受政策的相关负面情形,措施实施时间、有效期及解释单位。10条措施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条 支持企业能级提升。对建筑业产值贡献大、增速快的建筑业企业,按年度产值分梯度给予资金奖励。

    第二条 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共2个支持方向,一是对首次入库、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升规奖励;二是对每年稳在规上企业、产值保持正增长的企业给予稳规奖励。

    第三条 支持项目产值入库。对项目业主单位指导施工总承包单位实现其项目施工产值在温入统的,按施工合同金额的0.5%奖励业主单位。

    第四条 支持企业增量发展。对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相应规模、增幅达到相应标准的库内建筑业企业,分梯度给予企业核心领导班子资金奖励。

    第五条 支持企业培优育强。对培育的高等级资质(施工总承包特、一级,专业承包一级)企业,按资质序列、产值规模分梯度给予资金奖励。

    第六条 鼓励企业对外拓展。对年度区外建筑业产值达到相应规模的企业分梯度给予资金奖励。

    第七条 鼓励企业合作共赢。共3个支持方向,一是鼓励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是对满足一定承揽比例要求的承建联合体”“信用标可就高认定;三是支持企业申报联合体项目业绩。

    第八条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科学技术类相应奖项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第九条 鼓励企业打造优质工程。对获得工程质量类相应奖项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资金奖励。

    第十条 鼓励企业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对获得安全文明施工类相应奖项、标准认定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资金奖励。

    三、解读机构、解读人、联系电话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解读机构: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段昊均;联系电话:028-82712333

解读机构: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解读人:段昊均 联系方式: 028-827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