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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要求,提升惠企政策实施质效,适应新形势下服务业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促进现代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商务局牵头修订《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旨在围绕推动发展活力新潮消费、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动楼宇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参与温江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精准聚焦集成的服务业政策体系,提高政策可达性和含金量,促进区内服务业市场主体量质齐升,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向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修订)》,主要以“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3+6”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统揽,聚焦示范性消费场景、高品质消费活动、市场主体发展、楼宇品牌打造、温江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等领域,重点支持推动发展活力新潮消费、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动楼宇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参与温江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等4个方面。 三、支持对象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机构)。特定条款以实施细则规定为准。扶持对象申报扶持政策的所属年度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造成较大安全、环保事故,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享受扶持的资格。 四、主要内容 政策包括推动发展活力新潮消费、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动楼宇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参与温江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附则5个部分,共17条政策,其中,主条款14条,附则3条。 一是推动发展活力新潮消费。主要从支持打造示范性消费场景、鼓励发展品牌连锁和统一收银结算、支持汽车销售、支持发展品牌特色餐饮、支持会展业发展、支持新引进品牌首店等方面细化扶持政策6条。支持打造示范性消费场景,给予在温打造特色街区、地标潮购、夜间缤纷等示范性消费场景的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发展品牌连锁和统一收银结算,给予新开门店的优质零售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实现统一收银或集中结算的商场、市场、商业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区)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汽车销售,给予品牌汽车4S店、城市展厅、交付中心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发展品牌特色餐饮,培育品牌餐饮,鼓励餐饮企业连锁化发展,支持企业申报“老字号”等称号,按等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给予获评名店名菜名小吃的餐饮市场主体最高15万元奖励。支持会展业发展,鼓励企业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省级会议,给予每届活动最高100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在温举办展、演、秀、市、节、赛等消费主题活动的主办方或授权承办方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新引进品牌首店,给予每家首店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商业综合体和商业街(区)等运营主体积极招引品牌首店,给予运营主体每年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主要从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支持服务业商贸业企业扩大规模、培育电子商务企业等方面细化扶持政策3条。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库内且保持正增长的每年给予5万元“稳规”奖励。支持服务业商贸业企业扩大规模,给予做大做强的服务业商贸业企业最高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对首次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出口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三是推动楼宇经济发展。主要从支持楼宇品牌打造、鼓励楼宇企业做优做强等方面细化扶持政策2条。支持楼宇品牌打造,支持楼宇运营主体参与“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甲级商务写字楼”“专业(特色)楼宇”“创建型专业楼宇”的评级认定,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楼宇企业做优做强,鼓励楼宇(商业综合体)运营主体通过招引、培育等方式推动产业集聚,加快楼宇去化,提高楼宇质效,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鼓励企业参与温江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主要从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提升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国际化水平、支持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开放平台建设等方面细化扶持政策3条。支持服务贸易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服务进出口业务,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支持。提升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国际化水平,给予开展货物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开放平台建设奖励,给予开放平台建设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依托平台举办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国际化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制度创新会议、论坛的机构或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是附则。明确享受政策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时限等,共3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