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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11-21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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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杨成

    职务:党组书记

    办公电话:028-82668955

    传真电话:028-82668955

    办公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21401

    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工作职能:第一条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19〕14号)和《成都市温江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机改〔2019〕2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是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商务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区商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区服务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服务业产业功能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全区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三)牵头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温江协同改革先行区试点工作,拟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及中央驻川机构联动支持;梳理总结和宣传推广改革创新成果;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四)牵头全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经贸交流合作,研究提出促进多双边(含区域合作)经贸合作对策建议;负责服务业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境内外投资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负责境外投资管理,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进口促进政策和管理措施;拟订鼓励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工作,指导、推动、协调全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区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发展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八)负责指导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改革创新和应用推广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编制商品市场规划、商业布局规划、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和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按规定对商业特许经营、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职责范围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推动社区服务业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会展经济发展工作。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商务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商务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对市场活动的微观干预,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公平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消费稳定增长;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温江协同改革先行区制度创新,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参与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的行业发展;负责药品流通、汽车销售(家用乘用)、特许经营的行业发展;负责拟订餐饮业的发展规划,指导餐饮业、拍卖业的行业发展。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药品流通、汽车销售(家用乘用)、直销、餐饮业、酒类等流通市场经营主体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