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公室(电话:82716966)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研究全区旅游发展战略,根据国家、省、市旅游行业政策,制定我区实施办法;收集和研究国内外旅游业重要信息;研究草拟综合性旅游规章;指导和协调旅游业法制建设。负责内外联络协调工作;处理各类文书档案工作;负责会议组织、保卫、保密、信访、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财务后勤和行业人员培训工作。
二、资源开发科
(一)负责对全区旅游企业实施行业管理。根据上级授权、审核、申报境内外旅游业务和宾馆的星级评定、审批、推荐和管理旅行社;负责旅游价格和旅游服务的指导工作;推行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受理旅游投诉;组织、实施全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指导旅游文娱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旅游行业的财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旅游行业有关财政、税收、信贷、外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假日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工作。
(三)研究起草全区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资源的调查、统计,编制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论证报告;争取开发条件,进行综合利用;开发旅游产品,拓宽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区内各类旅游度假区(村)、农家乐的建设和景区管理以及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组织旅游促销;提供旅游信息服务,负责旅游统计;负责旅游安全、保险;协调旅游效能,制定发展旅游产品生产营销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