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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出台扶持乡村旅游新政策

发布时间:2006年5月30日

    今年是乡村旅游年,也是加快产业发展年。为加快现代农业、旅游产业发展,增强旅游产业竞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温江区委、区政府颁布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试行意见》,意见中专门就扶持乡村旅游产业制订了相关优惠政策:

    1、 对新认证的4A级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 对以农家乐、生态旅游为主题开发旅游项目的企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

    3、 对从事涉农的第三产业免收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

    4、 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从事第三产业个体经营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5年内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

    5、 加大农业企业、农村专合组织或个人的自主创新、质量认证、旅游商品品牌创建等财政扶持力度,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四川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 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企业开发新产品1个,且当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

    据悉,相关部门还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试行意见》研究具体的发展乡村旅游措施。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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